特賣會的目錄,原本只是要傳給阿妹作參考,沒想到她還轉寄給同學同事,最後就爆大團了。然後我就被指定幫忙找賣家,殊不知這是惡夢的開始。

 

經多方比價,我找到了一位版上有人推薦過的女版友,她收的代買費還算合理,相較於別人收10%,她只收我7%,因為她是自己要買而順便幫忙代買,我的單子金額大,收我一個團員就夠了。

 

因為特賣會只收現金,因此特賣會開始的前2天,物品費連同代買費早就匯給她了,她也給了聯絡方式。

 

特賣會當天,下午3點半才開始,她中午11點多就去排隊,人爆多,於是2點多提前開放入場,她等到4點多才得以進入。大部分都有買到,她回家上線後就以迫不及待的心情跟我分享她的激動興奮心情。

 

然後她跟我說,有一組體驗組,她姐要。

 

我心想,好吧,沒關係,阿妹那邊我可以幫忙cover,就當代買沒買到。

 

於是接下來就是討論面交。面交的討論也是災難之一。

 

身為中間傳話人,阿妹週末要回家,談論的當天已經是星期四,也就是說只剩星期五可以面交。

 

而代買人,她星期五回台北,星期日晚上人就不在台北了。星期五早上從新竹回台北,有約2小時空閒,接下來中午又跟髮型師有約,等她燙完頭髮也不知要幾點了。

 

阿妹星期五白天要上班,中午有午休,晚上早就跟她人有約,況且也不想帶一堆東西去逛街。

 

一邊聯絡阿妹,一邊聯絡代買人,她火我也火,明明我回白單有註明捷運A站或B站可以面交,她卻反到覺得她幹嘛要配合阿妹送去她公司附近捷運站。

 

→後來是初步談定,她回到台北時,直接搭捷運到阿妹公司附近的捷運站,快到的時候打阿妹手機連絡。因為阿妹公司步行到捷運站也要10分鐘,當然阿妹還要想辦法翹班才行。而代買一直在鬼打牆說,幹嘛阿妹不能去台北車站面交。

 

~

 

她家住北縣,最後她覺得雙方時間難配合,那就用便利超商取貨好了,因為捷運來回費用也差不多了,她願意負擔這一部分,OK!總算橋好了。

 

這就結束了嗎?不!故事才沒那麼簡單哩。

 

星期四晚上11點多,她人在新竹,正在清點明細,準備打包,我也早早就把EXCEL檔的清單明細寄出給阿妹,以方便她收到東西時要點貨。

 

「叮咚」代買敲我MSN了。

 

「有一組體驗組我結完帳了,但東西不見了。靠么,害我現在很緊張。」

 

「別急,你慢慢找。」我居然還有心情安慰她。

 

(我等她確認等了很久很久~~  終於確定東西不見,她要認賠~~

 

我以為她急著打包,隔天回台北前,要順便幫我寄出了,但事實的真相是……

 

(相安無事的星期五,在我認為一切終於平順了的時候。)

 

(星期六傍晚,阿妹人也回到家了,正快樂的和家人一起過著快樂時光。)

 

「叮咚」代買又來敲我了。我心想,又怎麼了嗎?

 

因為我的家人跟我要貨,所以你的貨有一些我會留給家人,錢我會退給你,a、 b、 c 、d 、e,明天會寄給你東西和錢這簡直是晴天霹靂!

 

有的東西託買是2項,是2件都拿走嗎?」我不死心的問。

 

我問一下喔,大家怪我拿太少」她如是說。

 

(我趕緊跑下樓跟阿妹說這件事)

 

「ㄟ,我妹要跟你講,她打電話你」阿妹火大了,我在想。

 

接下來就是2人的不理性溝通。用我的手機撥的,我看到帳單時應該會昏倒吧。

 

終於在2人不理性溝通後作出了結論→代買者扣除銀行轉帳費後退全額。

 

我把銀行帳號給了對方,結果她又有點反悔了,她覺得不該把話說太絕,她也跟我道歉。

 

其實我不想不歡而散的,但昨天我很悶,跟家人講他們也覺得這樣很不好,越想越不平衡,就輕易的答應朋友,抱歉 我冷靜一下自己這樣可能也不是很恰當,如果品項裡有你們很想要的,我再留給你們,畢竟很難得,我自己也有點人情壓力,我也很衝啦,抱歉。我們都先冷靜一下不要意氣用事,那我用不到的可能真的只能哪去轉賣了喔,我想一下把雙方傷害降到最低,確定是全部都不要了嗎?

她依舊在掙扎。

 

我跟代買說,直接退費大家比較方便好辦事。因為阿妹很堅持原則,要就要全部,不要接收人家挑剩的。←超堅持的!

 

這樣好了,代買費我不收,我就照特賣價格給你們。勸勸她吧,我希望能圓滿解決。」代買人還在試圖說服我。

 

她說,你挑走的那些東西,都是別人的最愛商品,就是要買這些最愛商品才會下單,其他餘下的東西都是可有可無的.....所以她仍堅持原案,要就全部要,不要就全部不要。」我誠實的轉述阿妹的話給代買。

 

「那如果a、 b 各留一項給她呢?我很誠實的說有買到什麼,其他代買可能就直接說沒買到了。

 

a、 b 當初是各代買2項,代買說她2項都要拿走,現在又退一步要河蟹。

 

問題就是出在,她知道你買到了,卻不出貨給她,她覺得這是原則,她要堅持,我也沒辦法。」正常人應該都會傻眼吧!

 

「所以是我太誠實囉,(不過我本來也沒想到朋友要),因為我自己不喜歡這系列。我自己徇私也不太好,我的朋友會覺得,我搶到那麼好的東西幹麻不給她,要給不認識的人,然後我那時候又很生氣,所以....」所以就是我們活該被犧牲,因為代買該負的責任比不上朋友軟言耳語。

 

問題是,你朋友沒事先講她要啊?」她朋友要負很大責任,怎麼會有這種要硬凹的人呢?

 

「她也有去,只是她昨天搶不到,後來來哀我,哀阿哀的 我真的也對你們抱歉,我不該意氣用事的,不然我應該不會答應朋友。」代買說。

 

代買也認錯了,可是事情已無可轉圜了。她朋友選剩的貨她自己想辦法處理。

 

為了一棵數,放棄一片森林。←我阿妹

 

一顆老鼠屎,壞了整鍋粥。←代買

 

接下來就是不斷的道歉跟代買想彌補我的對話,這已不重要了。

 

我只想知道退款何時會匯進我的戶頭。我也怕她最後耍賤招,把剩貨及退款直接打包郵寄。幸好,最後有收到錢了,心裡一塊大石終於放下了,白白擔心了好幾天。

 

代買人不壞,只是沒能分清楚原則問題。

 

我與她的買賣契約成立在先,她與友人/家人的口頭承諾,成立在後。又不是不收代買費,免費代買,況且這樣的思慮真的很不成熟,欠缺考慮。算了,就當又上了一堂課,代價是夜不安寢,心時時刻刻吊在懸崖邊緣。

 

分了好多天,好多次,才完成了這篇文,對本人而言簡直是2次傷害。

 

再次翻閱談話紀錄,心情就很沉重,但為了紀念自己那陣子低沉的心情,還是要硬著頭皮把它寫下來當作警惕。

 

~~

 

(煩到我開始念般若波羅密多心經來平復心情~~~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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